戴爾 DELL 購物網址

http://www.dell.com/us/en/gen/df.aspx?refid=df&s=gen&cs=04

短短十天之內,戴爾(Dell)電腦兩度出包,消基會今(7)日痛批Dell違反誠信原則,並願意為消費者打團體訴訟,若Dell沒有提出合理賠償方案,不排除發動民眾抵制商品。

 

  Dell頻頻出包,針對第一次標錯價,Dell提供每位顧客1000~3000元現金折價券,並限於特定機種使用;第二次出錯的Dell在輿論壓力下,改為提供2萬元折價券。對此,消基會表示,Dell反應慢半拍,沒有解決問題的誠意,從法律上看,Dell在網站上標多少價就應賣多少錢,消費者是絕對站得住腳。

 

  消基會指出,過去國際知名大廠都曾經發生過網站錯標事件,包括2001年,HP將原價329新加坡幣的印表機,誤標為329元新台幣、2003年日本丸紅株式會社在公司網站上,將電腦價格標成實際價格的10%、2004年IBM在中國網站以1元價格出售當時市價1600人民幣的光碟機、2008年大陸DELL將其原價8999元的顯示器以2515元標價。而這些知名大廠為了保存商譽,全都依價出貨。

 

 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表示,根據民法153條,消費者在網路傳送購買的意思表示時,契約就已經成立,之後取得的訂單確認、付款確認等電子文件,都是契約成立的證明。而Dell若以「保留出貨權利」為由取消訂單,不僅對消費者有失公平,也違反消保法第12條規定,Dell片面解約違反誠信原則,所以「保留出貨權利」可視為無效。

 

  針對Dell強調網站沒有遭受駭入侵,價格錯誤是工程師過失所為,消基會法律委員會陳智義委員表示,Dell事先軟體交易管控沒做好而導致錯誤,應負起履行交易責任,若只想施以小甜頭(折價券)了事,絕對不可。

 

  消基會秘書長吳家誠更指出,Dell發生問題後反應慢半拍,事到如今還在觀望、想賺錢。而大企業應有社會責任,並將維護商譽視為第一優先。消基會將視消保會看法,是否委託打團體訴訟,若未來打團體訴訟時,將會區分受害民眾中,是否有因逮到便宜,趁機下大量訂單的謀利者。

 

  謝天仁則強調,Dell應立刻提出合理賠償方案或依約出貨,否則將不排除發動消費者抵制Dell商品。從DELL事件中,也看出契約生效時機和賠償機制內容不足,已嚴重影響消費者權益,主管機關應儘速制訂出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的項目,以及網路購物契約生效與賠償規範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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