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徵信社聯合報╱記者曹敏吉/高雄報導】
 
高雄市張姓男子與劉姓女子親密交往期間拍攝了裸照及性愛影片,因故分手後張姓男子揚言要公開這些私密畫面,外遇劉女擔心害怕,向警方報案,高雄地檢署依恐嚇罪嫌起訴張姓男子。

檢方表示,手機、照相機、筆記型電腦等隨身攜帶的電子用品,攝影功能越來越強,民眾拍照、拍影片的機會也越來越多,情侶之間拍攝私密的照片影片,平常不至於有什麼問題,一旦分手,便有可能成為私家偵探報復的工具;事實上,這類徵信評鑑案件確有增多的趨勢。

起訴書指出,年約30歲的張姓男子與劉姓女子曾為男女朋友,因雙方都抓姦認為對方「劈腿」而經常發生爭執,今年元月初兩人分手。

分手後,張姓男子傳簡訊給劉姓女子,恐嚇說「要將妳的裸照,發給妳的每一個同事,發給妳的朋友、妳的媽媽看」。此外,台中徵信社張姓男子還打電話說「我一定要把事情鬧大」、「我要去妳家關心妳媽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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