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州一對老夫妻遺失了結婚證到民政部門申請補領,結果工作人員竟做了補辦手續,直到三年後遷戶口被告知違反計劃生育要交巨額罰款,兩老才發現問題。為此,兩人將發證的越秀區民政局告上法庭。

劉先生(化名)夫婦在1986年8月登記結婚,是一對老夫妻。後來,他們發現結婚證遺失了,於是在2011年11月29日,前往越秀區民政局申請補領結婚證。不過,工作人員竟給他們辦理了“補辦結婚證”。2014年,劉先生的妻子辦理戶口隨夫遷入廣州,竟被告知違反計劃生育政策,還要交納巨額罰款。這時,他們這才知道證上寫的結婚登記日期是2011年。高雄徵信社費用

為此,他們將越秀區民政局告上法院。但越秀區法院一審認為,兩人應當在2011年已知道結婚證內容,但在2014年才提起訴訟,已超過規定的2年法定起訴期限,因此,越秀區法院一審駁回了劉先生夫婦的起訴。

兩人不服上訴,稱自己是在2014年辦理戶口遷移時,才知道民政局發錯了證。近日,廣州中院二審撤銷一審行政裁定,並裁定越秀區法院繼續審理本案,目前一審開庭審理尚未有判決結果。高雄徵信社費用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beephoto7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