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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徵信社聯合報╱記者呂開瑞/桃園報導】

 

桃園縣14歲何姓國中女生還在媽媽腹中時,父親就棄她而去;出生7天,生 母又把她送人,養母含辛茹苦扶養她長大,十多年後,生母搶回監護權,但她覺得家裡沒溫暖而逃家,養母聲請停止生母親權勝訴。法院判決何姓女生的繼承法律諮詢親權歸桃園縣政府,暫時安置在寄養家庭。社會處 指出,這名少女已跟養母相處十多年,母女感情深厚,養母還保留她的房間,將在評估條件後,考慮讓她重回養母懷抱。

 

桃園地院徵信調查,何姓少女的楊姓生母在懷她時,丈夫就離家,因已有一兒 一女,無力再養她,於是透過親友尋人介紹,在少女出生7天後, 交由陳姓婦人收養。

 

由於當時少女的父親行蹤不明,無法辦理收養手續,因此陳婦只是扶養,沒有監護權。兩年多前,何姓少女 在校外遭男生性侵,由桃園縣政府安置,才引爆監護權紛爭。由於把少女扶養長大的陳婦並無監護權,縣政府只能將少女交還給生母監護,少女因此無法回到養母身 邊。

 

因少女的生母已經再嫁,無心照料何姓少女,母女感情疏離,生母甚至在親友面前說女兒因為遭辱才被送進 育幼院,讓少女十分難堪。少女被哥哥欺負家暴法律諮詢時,楊婦 不但未制止,還在旁嗆聲「打死最好,不關我的事」,致何女被打到輕微腦震盪。去年10月,少女 因缺乏母愛和家庭溫暖逃家,流落街頭,向養母求助。陳姓婦人因為不忍心養女受此折磨,於是向法院聲請停止生母的親權。

 

桃園地院審理徵信社本案時,少女的生母並未出庭,法官傳何女,她當庭表示「寧可 住孤兒院,也不回生母家」,法官以生母未盡照顧之責,判決停止生母的親權,交由縣府監護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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