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時報【林偉信、黃進恭╱台北報導】

蔡姓女醫師因老公有婚外情,憤而砸重金,與徵信社簽約找帥哥勾引小三,沒想到任務失敗,她欲索回費用,對方卻以契約違反善良風俗為由拒還,雙方鬧上法院。最高法院昨維持二審判決,認定契約有效,扣除應有開銷,判須返還550萬元確定。

蔡女昨得知官司勝訴,沒有絲毫喜悅,反而面色凝重,講到傷心處,潸然落淚。她說,因為自己失敗的婚姻,讓家人為她操心,尤其父親因病去世,她說「我沒有勝訴,因為疼惜我的家人都受傷了。」徵信社尋人

已經離婚的蔡女說,有沒有老公已經不重要,當初她覺得徵信社和小三聯手欺騙她,才會向徵信社求償,但這漫長4年身心飽受煎熬的痛苦,絕非外人能體會,畢竟再多的錢也無法喚回她摯愛的家人。

她心疼家人也受傷

至於郭姓徵信社業者,住家昨無人應門,無法得知其回應。

蔡女表示,同為醫師的老公,與王姓女子有婚外情,為挽救婚姻,她在前年與郭姓徵信業者簽約,陸續付出700萬元的費用,由對方買名車及雇用男人,與王女交往後定居;但事後王女沒有前往大陸定居,仍與老公交往,她才驚覺受騙。徵信社尋人

她認為,破壞他人婚姻及夫妻感情的行為,是違反道德的惡行,配偶委由徵信社處理婚外情事務,難認有背於公序良俗,在契約有效的情況下,她終止委任契約後,郭就須返還之前所取得的700萬元款項。

郭在法院開庭時辯稱,與蔡女簽訂的契約,是以欺騙第三人的感情為契約內容,屬於故意違背善良風俗的不正當行為,應屬無效;況且,接受委任後,他確實有雇用1名長相帥氣的男子,與小三交往,並一起前往大陸旅遊,支出610萬元,並沒有詐財。

契約未違善良風俗

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合法婚姻應受保障,介入他人夫妻感情甚至婚外情,是違反社會普遍的道德觀念,雖然蔡女是以雇用男子欺騙小三感情的方式,終結婚外情,經衡量權益保護的輕重及評價後,難認契約有違反公序良俗。徵信社尋人

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決,認定郭所辯契約無效的辯詞不可採,但考量郭確實有雇人當臨演等相關費用,扣除必要支出後,判決郭須返還550萬元定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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